教育局回应老师让男生打女生耳光:正在调查网友:一定要严肃处理[具体]-ag凯发旗舰厅
教育局回应老师让男生打女生耳光:正在调查网友:一定要严肃处理[具体]
12月11日,江苏省淮安市民张园(化名)向潮新闻记者反映,12月8日,她女儿的英语老师在课堂上要求全班女生自扇耳光,遇到下不了手或打轻了的女生,老师便要求男生扇女生耳光。
11日下午,学校相关负责人向潮新闻记者证实该事件,表示涉事老师已向学生道歉,并被调离教学岗位,学校也已安排心理专家为当事学生辅导。
张园的女儿今年10岁,在淮安市老张集中心小学上三年级。上周五晚,张园发现女儿回到家后情绪不高且脸部有些红肿,还未等她问清楚发生什么事情,就看到女儿微信班级群里已经炸开了锅。
“很多女生的家长在班级群里反映,孩子回到家脸都是红肿的。问了孩子原因后得知,是教授英语的朱老师要求她们在课堂上自扇耳光,而且还让男生动手扇女生耳光。”回忆起此事,张园很是愤怒,事后她也从女儿处确认了此事。
张园表示,朱老师当天晚上在群里承认的确有让女生自扇耳光,并向家长道歉并解释了这样做的原因。
记者从张园提供的多张班级群聊天记录截图中看到,朱老师表示三年级1班和2班有很多女生在课堂上吃东西,她曾多次提醒但情况没有好转,今天她在上课时问有没有哪位女生没有在她的课上吃过东西,结果没有一个人举手,于是她便要求所有女生拍自己10下。在班级群里朱老师解释道,有的女生自己拍都很轻,她就请了一位学生帮女生补拍两下。朱老师强调学生拍的都很轻。
聊天记录截图。图源:受访者供图
张园及部分家长无法接受朱老师给出的理由,要求学校严肃处理、调查此事。
11日下午4时,淮安市老张集中心小学吴校长告诉潮新闻记者,事情发生后,校领导很重视,在了解情况后,第一时间安排学校领导及朱老师向学生及家长道歉,还邀请了心理专家帮助学生进行心理疏导。“朱老师因家庭和自身问题,情绪上出现波动,导致当时失控。”
除此之外,吴校长表示,学校也在关注被打学生后续是否有出现不适,如果有,校方会积极配合,带学生前往医院治疗。
对于朱老师的问题,吴校长告诉记者,目前朱老师已经被调离一线教学岗位,“学校也将开会研究,根据相关规定,对朱老师做出进一步的处理。”
老师扇学生巴掌、学生互扇或自扇巴掌事件时有发生,应该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?潮新闻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。
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介绍,按照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,学校、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,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。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造成人身、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另据海报新闻消息,12月12日,针对此事件,淮安市淮阴区教体局表示当日已派教体局工作组到学校调查,调查结果很快会出来,也通知该校校长再次与被打学生家长当面沟通处理结果,“一定会给家长一个满意的交代。”
对此,网友表达了一些他们的看法:
体罚这件事情一直很敏感,小孩子本身就好动,管理需要较大心思,但同时需要正确的方式。
老师与同学们的关系应该友好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。
这件事严重来讲可以影响这个女生的一生!一定要严肃调查严重处理这位老师。
因为在课上吃东西就被要求自己扇自己,这算违法吗?
这样做不仅不会对学生的学习性格有帮助,反而会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。
无论是什么原因,教师打学生,让学生自己打自己或是让同学打是不对的,而且有可能会触犯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
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15条规定:“学校、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,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。”
第48条规定:“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,情节严重的,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。”
同时,如果老师打学生情节严重,根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49条规定: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,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,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
第29条规定: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,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,因材施教,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。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,不得歧视学生,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,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。
如果学生因成绩不好或是其他原因,老师对其进行羞辱谩骂、使用教鞭等工具殴打学生,那么教师的错误做法就严重侵害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其他合法权益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
第37条规定: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所在学校、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:(一)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;(二)体罚学生,经教育不改的;(三)品行不良、侮辱学生,影响恶劣的。教师有前款第(二)项、第(三)项所列情形之一,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学生犯错误的原因有很多,跟家庭、环境都有关系,而打,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。
综合潮新闻、海报新闻、莫力达瓦检察等